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英文译名为“Tianjin Bicycle and Electric Cycle Industrial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由我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集行业之力,办行业之事,促行业之兴”,努力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坚持自立、自养、自治的原则,维护国家、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全局利益,促进行业经济技术和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按行规行约规范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及零部件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天津市民政局。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在天津市和平区。
第六条、本团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或接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七条、本团体党组织要积极发挥政治引领、先锋模范、监督管理和规范行为的主导作用,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八条、本团体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九条、本团体党组织要在本单位的诚信自律、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本团体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评。
第十一条、本团体的任务是在会员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单位会员的愿望与要求,传达政府意图,协助政府部门对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逐步实行归口管理。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经济发展的总任务及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开展对行业的基础资料调研、收集和整理,加强行业统计工作,研究我市自行车电动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立法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代表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应诉,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国家、消费者、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产品的信誉。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规范性的产品质量检查和督促,促其优胜劣汰。
(四)、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组织交流,汇集出版行业刊物、启动专家库,根据会员单位需要,不定期的对企业进行现场管理、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协调企业培训各类专业人员,提高行业科技、经济管理人员素质。
(六)、发展与国内外组织的联系,代表行业参加国内外自行车电动车行业有关组织和会议,开展技术服务合作交流,举办展览会及展销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起草和贯彻行业产品标准,实施质量监督、检测和企业资质认证工作,组织和参与科技成果鉴定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
(八)、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共同制定行规行约和监督执行。
(九)、承担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同时向市有关部门、向中国自行车协会反映会员单位的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它工作。
为做好2021年度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489号)要求,结合我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级别
2021年度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从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本专业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职称。
三、评审标准
2021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津人社局发【2019】39号)中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执行。
四、评审方式
2021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方式为:个人申报、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
五、材料要求
评委会本年度采用无纸化申报评审。申请人依据职称评审方案,填写《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准备对应佐证材料,评委会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获取申报人申报材料,在线评审。
六、时间安排
(1)9月30日前:上报本专业职称评审方案。
(2)9月30日前:通过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www.tjzxcxh.com/)
(3)9月30日前:培训、召开申报动员会(基层负责人参加)
(4)10月1日-11月19日前: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依据职称评审方案,填写《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准备对应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19日前审核确定推荐申报人员。
(5)11月19日-11月30日前:确定推荐申报人员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本人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线确认并提交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于11月30日前完成确认并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
(6)11月30日-2022年1月28日前评委会在线抽取专家、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召开评审会议、报送评审工作报告等。
(7)申报人可登录职称申报系统自助查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可以下载打印个人电子职称证书,并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最后一页归档。
七、公开方式:申报程序、材料、要求、标准、通过人员公示等一系列内容均通过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网站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tjzxcxh.com/
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doc